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02-22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富玉简历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1973年10月至1976年1月,在长沙冶金工业学校学习;1976年1月至1979年6月,任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建公司组织部科员;1979年6月至1982年9月,任河北省委组织部科员;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先后任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1986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后任河北省获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1989年4月至1991年7月,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副市长;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1993年6月至1994年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1994年5月至1995年1月,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1995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正厅级)(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在华中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应用社会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三亚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华中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2年4月至2002年5月,任海南省委副书记,三亚市委书记,三亚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海口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2004年12月起,任贵州省委副书记;2012年1月,当选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王富玉是十届贵州省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十届省政协委员。(简历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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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7起醉驾典型案例
2021-02-0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了7起省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分别是:         1.九三学社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曹某醉驾问题。2019年12月14日凌晨,曹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属醉酒驾驶。曹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         2.洪城监狱六监区监区长杨某醉驾问题。2018年12月24日晚上,杨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7月,杨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省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干部揭某醉驾问题。2019年4月19日晚上,揭某酒后驾车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9月和12月,揭某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省公安厅技侦总队直属支队副支队长曾某醉驾问题。2020年4月14日晚上,曾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1月,曾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撤职处分。         5.江西广播电台后勤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郑某某醉酒驾驶的问题。2019年5月19日晚上,郑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0月,郑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西局二五六处物管科计量员赵某醉驾问题。2020年7月11日晚上,赵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1月,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二级主任科员徐某醉驾问题。2019年1月8日晚上,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因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徐某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省直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通过集体谈话、个别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切实筑牢管党治党主体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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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2-31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委常委、原副县长黄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9年,黄维连续7年在春节期间,违规收受某公司以拜年名义赠送的礼金共计5万元;2017年9月,黄维借其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该公司所送礼金5万元。黄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南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原纪委书记左勇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左勇军先后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和项目招投标期间,违规接受有业务关联的企业安排的宴请29次;多次违规收受相关企业所送的现金、香烟和白酒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1656元。左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纪委书记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开发建设处处长徐明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及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8年8月,徐明生及开发建设处相关人员6人赴山西、内蒙古旅游,相关费用共计43430元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先后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徐明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玉敏违规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9年5月,经时任负责人、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玉敏同意,该单位以“煤贴”“交通水电防尘贴”“下工地补助”“外勤补贴”等名义,先后向13名干部和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0.6余万元,其中玉敏个人领取35.8万元。玉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物业处原副处长侯全福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侯全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139次使用由其负责管理的两辆机要通信用车办理私事,共产生费用3678.4元,其中元旦假期、春节假期先后9次公车私用。侯全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用车费用。 华电蒙能金通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杨宝智借操办其子婚宴敛财等问题。 2020年元旦前,杨宝智在为其子操办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4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65万元;2020年3月,经杨宝智同意,该公司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50万元,用于支付其违规吃喝等费用。杨宝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杨宝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6起案例涉及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借操办婚宴敛财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当前正值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把纠治“四风”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校准坐标和方向,强化系统观念,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创新手段方式,精准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把纠治“四风”工作引向深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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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江西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6-24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6月23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安远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德新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赖德新带队对该县艾坝水库项目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部、镇江河老围段项目部等进行慰问走访。期间,赖德新授意安排工作人员购买烟酒和食材,用于走访用餐,并虚开办公用品发票 2.3 万余元报账。赖德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0 年 5 月,赖德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9年4月,吉安县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核查组发现李莉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随后,吉安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将办公用房超标部分隔封起来。但在施工过程中,李莉私自要求施工人员开一扇暗门,用于进出隔封区域休息。2019年8月,李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平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章海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6 年至 2018 年,章海英赴浙江绍兴、青海西宁、甘肃张掖等地游玩,游玩期间的住宿、用餐、景区门票等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 2019 年 4 月,章海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安市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谢国亮等人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2018 年 7 月,谢国亮和该校副校长刘见喜二人假借到外地参加业务培训的名义,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首府景洪市旅游。之后,两人以差旅费形式,将外出旅游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出差补助共计 9942 元在单位报账。 2020 年 3 月,谢国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见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南丰县车磨岭水库管理局局长吴志坚公款报销私人费用问题 2019 年 2 月,吴志坚在下属企业食堂接待私客,消费高档酒水、香烟、菜品共计 3814 元,安排人员将烟酒消费折算为菜品,并制作虚假接待单据,以接待客商名义公款报销。 2020 年 2 月,吴志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鹰潭市余江区城管局城管大队白塔中队原中队长周有华私车公养问题 2019 年3月至4月,周有华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多次为其本人和朋友私车加油共计9463元。2019年7月,周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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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6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理
2020-05-13
      萍  乡       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近日,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安源区安源中学总务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经分管副校长敖安同意,安源中学总务处主任彭江华违规使用教辅资料返还款给总务处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金额共计2.05万元。2019年12月,敖安、彭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湘东区荷尧镇卫生院违规报销车辆燃油费问题。 2015年至2019年,荷尧镇卫生院违规为院班子成员按每人每月500-1000元的标准报销个人燃油费,金额共计3.98万元。荷尧镇卫生院时任院长陈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3月,陈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芦溪县工业园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刘汉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8年,刘汉田利用职务便利,为县工业园有关项目工程承包商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共计1.7万元。刘汉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刘汉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上栗县杨宣公路项目办主任马章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马章华在赤山镇政府工作期间,违规收受项目工程承包商赠送的烟酒等礼品,并接受有关承包商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共计约1万元。2020年3月,马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莲花县琴亭镇派出所原所长刘丽建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0年至2017年,刘丽建在担任良坊派出所所长和琴亭派出所所长期间,违规收受企业老板赠送的烟酒、红包等礼品礼金共计2.8万元;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共计13万余元。刘丽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丽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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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0-04-2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纠治“四风”问题,4月27日,江西省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具体是: 1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主任科员夏元金脱贫攻坚巡察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2017年11月,九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修水县反馈有关民办中学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收取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等问题。2018年秋季至2019年秋季开学期间,该县有关民办中学仍未落实上级“对减免学费的学生直接减免”的整改要求,继续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收取贫困生学杂费。县教育体育局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缺乏具体行动,以会议、文件代替整改落实,对有关民办中学整改工作未督促检查,且未经核实就在该局整改情况汇报材料中写明已整改到位。夏元金作为该局高中免学费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夏元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 玉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徐丽民落实复工复产政策不力问题。 2020年2月21日,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玉山县高新区函告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请对园区某公司项目进行首桩验收。受疫情影响,项目设计方、监理方负责人不能到场,但均按规定委派了代表参加。3月2日,徐丽民以首桩验收必须各方负责人到场为由拒绝验收,致使项目暂停施工。项目公司向县住建局反映后,徐丽民才按程序以视频核实身份方式进行首桩验收。徐丽民落实复工复产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此前,徐丽民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正在处分期内。2020年3月,徐丽民受到免职处理。 3 安源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震等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力问题。 2019年,安源区民政局在请拨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足额将相应补贴分发到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导致全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未能按月及时享受相应补贴。周震作为区民政局分管领导,该局社会事务股股长袁熹作为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周震受到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袁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直接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 进贤县长山晏乡副乡长余国庆组织灭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2019年11月17日11点40左右,县森林防火队告知余国庆,长山宴乡涂家村委会邹家村葬山发生火灾,要求组织人员扑救。当时正在该县架桥镇的余国庆接到山林火警电话后,未按规定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报告,也未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只是电话通知村委会和乡里值班领导,要求乡里派人赶赴现场灭火。直到当日18点50分左右,余国庆才到达火灾现场参与灭火工作。余国庆作为分管林业的副乡长,组织灭火工作履职不力。2019年12月,余国庆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在脱贫攻坚中不尽心,有的在复工复产中不负责,有的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不走心,有的在火情面前慢半拍。这些问题不是小问题,都同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全省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鉴。        通报强调,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再叠加疫情影响,完成好年度各项任务,尤其需要以优良作风保障支撑。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从讲政治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深入营造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以严实的作风、务实的行动、扎实的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监督推动脱贫攻坚、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重点纠治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执行政策“一刀切”等做法,严查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履行好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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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敲警钟!4设区市一批人违纪被处分
2020-04-14
         清明节将至,近日,又有4个设区市发布一批通报,对查处的1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进行点名道姓曝光。这些问题的查处,释放了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起来看看—— 九江:       九江市采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7年,吴鹏在市采砂办现场指挥所、市河道采砂管理局任职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某采砂厂老板所送高档烟酒等礼品。2019年12月,吴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共青城市团委副书记李显清,苏家垱乡竹林村原党支 部书记郑水滚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经查,2018年12月某工作日,李显清、郑水滚与下村开展扶贫工作的共青城市某单位干部董进贤等人违规公款吃喝,期间郑水滚违规饮酒。2020年1月,李显清、董进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郑水滚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参与吃喝的其他干部均受到相应处理。       都昌县汪墩乡七角中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冯玮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问题。 经查,2019年7-8月,冯玮先后4次违规接受七角中心小学基建工程承建商在都昌县某会所安排的娱乐活动。2020年1月,冯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萍乡:       萍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4年,萍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多次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共计68.5万元,时任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副处长何赟、财务科出纳黄秋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何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湘东区峡山口街副科级干部刘波、土地城建办主任李德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时任峡山口街维稳信息督察员刘波、土地城建办主任李德萍违规接受工程承建商的吃请和娱乐安排,并收受烟酒等礼品。李德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刘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德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芦溪县住建局原人防股股长李学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9年,李学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开发商的礼品、礼金共计9.069万元。李学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李学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上栗县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宪茶违规报销费用和套取资金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曾宪茶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共计3.4512万元,违规套取3.91万元用于购买礼品。2019年12月,曾宪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相关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抚州: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张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3月至8月,张亿在人防数字化警报器项目采购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项目中标方香烟等礼品(价值共计4200元)。2020年1月,张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广昌县供销社原主任高水泉长期占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 2011年12月,高水泉任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县供销社假借下属企业广昌县供销社总公司名义,由总公司出资违规购买一辆公车,价值139800元,长期占用使用。此外,县供销社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9年12月,高水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交由国资部门进行处理。 新余:      新余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科科长邓九生私车公养问题。 2014年7月至12月,邓九生利用职务之便,将市民政局3000元公务油卡全部用于自己私车加油。2019年11月,邓九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桥分局副局长徐小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9年10月,徐小华在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酒水并参与饮酒。2019年11月,徐小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渝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欧阳波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8年2月,欧阳波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收受当事人所送的高档烟酒,合计人民币2300元。欧阳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欧阳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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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9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9月11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养护公司原经理熊水平违规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4月至7月,熊水平在担任江西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养护公司经理期间,以学习考察为名,分三批次组织公司8名人员赴新疆变相公款旅游。2019年7月,熊水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岗位。违纪款项责令退赔。   2、江西省方志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省方志馆巧立名目发放交通补贴、职务补贴、先进部门奖金等津补贴共计28.88万元。时任省方志馆馆长张满满,时任省方志馆副馆长、现任馆长邓静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5月,张满满、邓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清退。   3、江西省饶州监狱副监狱长林伟雄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0月2日,林伟雄在操办其女儿婚宴时,违规邀请本单位48名干部职工参加婚宴,并违规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计1.002万元。2019年4月,林伟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责令退还。  4、江西省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调研员彭铁英违规转嫁工会活动费用问题。2018年3月9日,省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分管工会工作的调研员彭铁英在组织该局女职工省内春游期间,违规接受游览所在地林场安排的宴请,并被免去游览索道票费用,共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活动费用3086元。2018年8月,彭铁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责令退赔。   5、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彭菲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彭菲菲先后6次收受3家管理服务单位所送现金、购物卡、礼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41万元。彭菲菲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7月,彭菲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6、上饶经开区党工委原委员、公安分局原局长左小武“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上饶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42名干警使用各自保管的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时任上饶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左小武负主要领导责任。且左小武离任后,仍使用其保管的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7次,油费共计0.2万元。2018年6月,左小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中,有的违规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操办婚宴、收钱敛财,有的违规转嫁工会活动费用,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私车公养”“揩公家油”,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律自重。     通报强调,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强化真抓实改,做到守土有责、负责尽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表对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近期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重点关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持续关注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重处,以实际行动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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