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廉关” 过好佳节
2024-02-08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六部原部长董劲春违规收受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春节假期将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再次释放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严抓作风问题的鲜明信号,体现出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一以贯之的坚决态度。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纠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不懈、串点成线,积小胜为大胜,有力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出明确要求,宣示了党在新征程上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常态长效纠治不正之风,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新一年作风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严守节点不放松,打好年关作风攻坚战。廉不廉看过年。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过节期间,人际交往活动较多,有的党员干部抹不开面子,把握不好纪与情的关系,吃了不该吃的饭,收了不该收的礼;有的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通过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借节日大办婚宴敛财,使用公车参加私人聚会、办理个人事项……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把防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守节点、寸步不让,巩固全面从严的态势。严肃查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在会议和培训期间违规吃喝等问题,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培训考察和党建活动为名公款旅游、借婚宴之机违规收礼、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下大气力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从通报和查处的案例看,“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要毫不动摇把严的基调落实到纠治“四风”全过程各方面,让严的要求成为常态,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对叫板对抗的严厉惩处、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深化,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注重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以风腐同查促进铁令生威。利用节点契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把培树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面对春节这场“大考”,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守好“廉关”。从理想信念上守起,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纪律作风弦。严格家教家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远离“节日病”,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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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专门出台文件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4-02-06
省委专门出台文件,细化举措,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日,江西省委出台《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持续推动全省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据悉,《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7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意见,要求全省上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以扎实有效的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树牢实干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主体,《若干措施》聚焦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这个重点,对抓严“一把手”监督、抓实“八小时以外”监督、抓细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进行细化实化。如,明确提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发现“一把手”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破坏党的纪律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实名向纪委监委反映,对隐瞒不报、虚假报告、当“老好人”的连带追究责任。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要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公共资源问题,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驻外办事机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常态化监督机制,细化完善政治谈话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秘书、驾驶员等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负面清单及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等,坚决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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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被公开通报
2024-02-05
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     日前,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洈水镇有的村干部政务APP、工作群打卡、学习、留痕负担重。湖北荆州松滋市洈水镇有的村干部手机里有5个政务APP、26个工作群,部分政务APP规定了学习时长和学习积分,每天都要花时间用于政务APP打卡、学习,日常工作中疲于回复各类工作群的消息,还有的工作群需要上传各项资料和照片。村里每个月要做一次安全检查,需要去各个小餐馆、小作坊检查并拍照,上传到政务APP或者工作群,还要填表,增加了村干部的负担。   2.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医保局在学习使用“学习强国”中搞积分排名、通报约谈,引起党员干部抵触情绪。2023年8月,安徽滁州定远县医保局召开“学习强国”分数落后学员集体约谈会,指出该局28名党员干部,只有18人学习情况较好,其他人员学习主动性不强,要求每日学习积分要达到30分以上。该局还在内部工作群通报“学习强国”每周积分排名前6位和后6位学员名单,这种做法给党员干部额外增加了学习负担。   3.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地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组织实施不科学、乱铺摊子留隐患。近年来,广西部分地方过度追求耕地指标交易价格较高的水田指标,不顾缺水实际引入社会资本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有的市计划实施总面积28万亩,有的市立项530多个,还有的县将其作为“一号工程”,16家企业同时开工建设,动工面积达8.9万亩。在大规模实施下,部分旱改水项目因后期监管不到位、灌溉水源难以保障等,有的已经复种旱地作物,有的弃耕、弃收、撂荒,甚至个别挖塘养殖,出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截至2023年6月,广西有101个旱改水项目被自然资源部标记退回,核减水田指标面积约4.71万亩。同时,由于水田指标快速增加以及指标交易市场降温,造成指标交易难、企业回款慢,有的县发生欠租欠薪欠债等衍生问题。   以上典型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意识不够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仍较突出,搞强制下载、积分打卡、通报排名,加重基层干部负担;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中不因地制宜,不顾本地实际,单纯追求水田指标,引发相关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要求,动真碰硬、真抓实干、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整治,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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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切实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2024-02-05
李希在河北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切实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2月1日至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到河北调研。这是2月1日,李希来到雄安城际站调度指挥中心考察。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2月1日至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到河北调研。这是2月3日,李希在西柏坡与当地群众交流。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1日至3日到河北调研。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希来到雄安新区规划展示中心、悦容公园、雄安科创中心、白洋淀生态清淤四期工程、雄安城际站调度指挥中心、容西片区综合管廊中心等地,考察雄安新区整体规划和建设情况,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战略擘画。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廉洁雄安”建设,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提供坚强保障。在正定县正定古城、塔元庄村、斜角头村,李希同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正定人民推进改革发展的奋斗历程,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把百姓的事放在心里”的人民情怀,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调研中,李希指出,春节就要到了,要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作风顽疾露头就打,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调研期间,李希主持召开部分省市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纲”和“魂”。纪检监察机关要怀着深厚感情、坚定信仰、强烈使命深学细悟,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这一重要思想领会深、把握准。要立足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使命任务,准确把握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按照三次全会工作部署,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履职能力,强化管理监督,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更好担当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责任。   李希还来到西柏坡,瞻仰中共中央旧址、毛泽东旧居等,缅怀革命先辈丰功伟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弘扬西柏坡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勇挑重任、再建新功,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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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
2024-02-04
1.北京市昌平区委教育工委原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主任黄友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黄友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多地旅游;2013年至2023年,在任职期间及退休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烟酒、家电、家具。黄友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北京市纪委监委) 2.安徽省六安市委编办原主任、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吴广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2年,吴广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6.9万元以及高档白酒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等节日前后;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到多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吴广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安徽省纪委监委) 3.贵州省龙里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霍贵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霍贵平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香烟、酒水、香肠、月饼、茶叶等礼品和礼金,折合共计8.06万元。霍贵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贵州省纪委监委) 4.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宋志斌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问题。2023年春节前,宋志斌收受私营企业主价值0.3万的购物卡;2023年3月,收受私营企业主的6条香烟。宋志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5.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罗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土特产、月饼、酒水、手机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春节等节日前后;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宴席,借机敛财;多次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司内部接待场所接受宴请。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6.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仁贤工作站站长郭培元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8月,郭培元与该站工程师杨艳军、黄晓江3人在处理完某村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相关事宜后,违规接受该项目负责人宴请;2023年5月,郭培元、杨艳军再次违规接受上述项目负责人宴请,黄晓江应郭培元邀请参加。郭培元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杨艳军、黄晓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监委) 7.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林业工程师段勋军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段勋军任下北山林场场长期间,截留套取单位工程款等146.19万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春节伙食补助、单位表彰奖金,支付食堂补助、招待费用等;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烟酒等礼品。段勋军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专业技术十三级)。(青海省纪委监委) 8.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实验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迟长付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1年,迟长付任丰才小学校副校长、校长期间,多次收受该校教师职工所送礼金,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迟长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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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座谈会暨派驻机构2023年度考核会议召开 马森述出席并讲话
2024-02-02
1月31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座谈会暨派驻机构2023年度考核会议召开,围绕如何做好2024年度派驻监督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对派驻机构2023年度队伍建设、日常履职等情况进行点评和民主测评。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马森述出席并讲话。 马森述指出,过去一年,省纪委省监委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认真履职尽责,受理、处置问题线索和立案件数等都实现了同比增长,监督质效有了提升,推动了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新的一年,要保持对腐败新情况新动向、对腐败产生土壤和条件的清醒冷静,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派驻监督工作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而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马森述强调,要持续强化思想武装,结合职责使命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要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做好同题共答文章,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深度贯通融合,让政治监督更加精准高效。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敢于善于斗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大力整治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树牢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抓实抓细一体化培养,锻造过硬的派驻干部队伍,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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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专项整治
2024-02-01
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江西省委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绝非小事,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利益勾兑、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对此,省委保持高度清醒、旗帜鲜明予以严厉打击,明确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不得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茅台酒等高档烟酒,对顶风违规收送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班子成员要向“一把手”、下级“一把手”要向上级“一把手”书面报告当年执行情况,并在接受政治谈话时说明有关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纪律规定执行,以更加坚决、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重点,进一步加大风腐同查力度,深挖彻查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问题。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强化监督管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施治,坚决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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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印发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2024-01-31
  近年来,江西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大决策部署,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行贿案件,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努力推动实现对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日前,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以通知形式首次联合印发了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高度重视查办行贿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推动反腐败治理取得更大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这4起行贿典型案件具体为:   李某某行贿、妨害作证案     【关键词】    多次行贿  巨额行贿  行贿累犯  互涉案件  追赃挽损  【要 旨】    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犯罪,形成工作合力。准确把握单位行贿和自然人行贿的区别与联系,依法认定累犯、坦白、退缴等情节,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精准打击犯罪。监察机关在互涉案件中承担组织协调职责,检察机关强化并案审查起诉,审判机关坚持证据裁判依法认定,确保案件办理整体质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某,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省某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因犯行贿罪于2000年12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一)行贿罪   2004年至2019年,李某某为在承接工程项目、获取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万某、黄某某、陈某某、徐某某等4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12.961712万元(币种下同)。   (二)妨害作证罪   2019年7月25日,公安机关对熊某某被非法拘禁一事立案侦查。李某某为帮助涉案人员陈某某,指使他人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使得陈某某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经依法指定管辖,李某某涉嫌行贿罪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组织、指导江西省高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妨害作证罪由江西省金溪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22年12月24日分别移送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月20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行贿罪、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同年6月7日,李某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履职情况】    (一)充分运用监检会商机制,精准打击行贿犯罪   提前介入阶段,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共同会商,进行充分论证,就调查取证方向、证据标准充分沟通,精准打击行贿犯罪。一是让以借为名大搞权钱交易的行受贿犯罪无所遁形。在李某某向时任某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黄某某行贿1003万元犯罪事实中,其中1000万元是黄某某以其子回国创业缺少资金为由向李某某提出的借款。两年后李某某暗示黄某某归还1000万元,黄某某未予回应,此后双方未再提及该笔1000万元事宜。针对上述具有实际借款用途且具有催还情节,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围绕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双方未签订借款合同也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黄某某及其子均具有还款能力而未还款、双方具有行受贿的主观故意等方面强化证据,夯实了以借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依法认定行贿1000万元。二是揭示以人情往来为表象的行贿犯罪本质。本案中行贿方式采取在传统节日、红白喜事、住院探病、旅游消费方面以细水长流的方式送钱送物,事前联络感情,待时机成熟再提出具体请托事项,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充分研讨,达成共识,针对“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手段违法和利益关联性两方面夯实证据。   (二)注重审查行贿犯罪主体,准确把握案件定性   本案中,李某某使用实际控制公司的钱款行贿,行贿所得利益由公司获得,在案件性质认定上存在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的分歧。监察机关在调查阶段紧紧围绕行贿款来源、行贿意志体现、利益归属等重点取证,进行实质性判断。鉴于行贿资金主要来自李某某自有资金及个人向实际控制公司的借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对借款用途均不知情;行贿主观故意是李某某产生,没有通过单位集体决策形成单位意志,事后也未征得股东同意;部分所获利益虽为李某某实际控制的数家公司获得,但上述公司之间人格独立、财产独立,提供行贿资金的公司与获利公司并不一致,不符合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与获利主体一致的条件,本质上看,利益完全归属于李某某个人。监察机关以行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认真审查,综合全案证据,依法以行贿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三)强化协作配合,依法办理互涉案件   李某某先后因涉嫌行贿罪、伪证罪被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调查、侦查,为保证案件衔接顺畅,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协调调查和侦查工作进度,沟通关联证据收集情况、案件移送时间,办案机关提前会商确定审查起诉、审判管辖单位,确保互涉案件后续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一是在指定管辖方面,检察机关根据监察机关建议,就李某某行贿罪、伪证罪的案件指定管辖一并商审判机关意见,确定交由金溪县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审查起诉和审判。二是在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转换方面,做好提前沟通,监察机关依法解除留置措施后公安机关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妥善处理强制措施的衔接。三是在罪名认定方面,监察机关组织梳理互涉案件交织点、取证共通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经研究达成共识,检察机关变更伪证罪,以妨害作证罪对李某某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四是在审判方面,审判机关在庭前会议中组织控辩双方就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回避等程序性问题达成一致,确定了法庭调查的顺序、重点及举证、质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庭前会议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充分保障李某某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典型意义】    (一)持续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严厉打击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严重危害政治生态的行贿犯罪   李某某曾因犯行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满释放后仍处心积虑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次数多、时间跨度长,是行贿“老运动员”,严重破坏江西政商环境。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深刻认识到其行贿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同向发力、协作配合,抓住惩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切实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推动构建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强衔接协作,有效提升打击行贿犯罪质效   监察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重大问题咨询论证研讨等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夯实证据基石。提前介入阶段即密切关注证据情况,及时明确案件取证方向,针对性提出完善证据意见,保证有效指控行贿犯罪。同时,为主调查的监察机关承担组织协调职责,统筹调查和侦查工作进度、协调调查留置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适用,提前会商确定审查起诉、审判管辖单位等重要事项,确保互涉案件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做到调查优先、分工负责、协同并进、提升质效。   (三)加强对行贿犯罪问题研究,确保罚当其罪   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进行实质性审查,从行贿款来源、意志体现、利益归属等方面准确把握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界限,尤其注重审核单位犯罪中犯罪主体与获利主体一致的要求,依法认定为个人行贿。同时,准确认定以借款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行贿犯罪以及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掩盖行贿犯罪的行为,并结合行贿人具有累犯、巨额行贿、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等从重情节,以及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予以审查、判决。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胡某某受贿、行贿案     【关键词】    受贿行贿一起查  公职人员行贿  组织人事领域  数罪并罚   【要 旨】    对于公职人员以人情往来等名义给予上级领导财物的行为,要准确区分是一般人情往来还是行受贿犯罪。对公职人员通过行贿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匡正选人用人良好风气,从源头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基本案情】    被告人胡某某,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省某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   (一)受贿罪   2006年至2019年,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周某某等19人财物共计1414万元。   (二)行贿罪   2008年7月,经某市委书记颜某某(已判决)推荐,胡某某由副县级干部提拔为正县级干部。为晋升二级巡视员,2019年10月胡某某请托颜某某提供帮助。2020年4月,在颜某某帮助下,胡某某晋升为二级巡视员。2010年至2019年,为得到和感谢颜某某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的关照,胡某某先后14次送给颜某某钱款共计60万元。   胡某某受贿、行贿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履职情况】    (一)重点查处组织人事领域行贿,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政治生态   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肃惩治公职人员行贿。对胡某某通过行贿获取职务晋升的问题紧盯不放、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释放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零容忍”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全面细致调查取证,准确认定行贿犯罪数额   胡某某除在请托职务提拔时直接向颜某某行贿20万元外,剩余40万元行贿事实发生在春节、颜某某生日及红白喜事等时间节点,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加以掩盖,行贿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给行贿事实及金额的认定带来较大困难。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密切协作,牢牢把握行受贿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从双方关系、所送钱款数额、是否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以及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角度收集证据、论证分析,查明胡某某送钱主观目的是与颜某某维系感情以谋取职务晋升,且数额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范围,颜某某也无相应的人情回礼,因此应当全部计入行贿数额。该意见最终得到审判机关判决确认。   (三)准确认定量刑情节,促使被告人认罪悔罪   本案系公职人员行贿案件,胡某某长期、多次向颜某某输送利益系为谋取职务升迁、调整的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属于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胡某某存在坦白、立功、主动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实事求是,依法予以认定、判决,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促使被告人认罪服判,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典型意义】    (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严惩公职人员行贿犯罪 公职人员通过行贿谋取职务升迁、调整的行为,不仅侵犯公权力的廉洁性,还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在依法严厉打击公职人员受贿犯罪的同时,还要深挖公职人员行贿犯罪的线索,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主客观一致,准确区分人情往来和行受贿犯罪   近年来,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时间节点给予钱财,以人情往来等名义作掩盖实施行受贿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从行贿人为了长期维持关系的目的,受贿人是否实际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给予钱财的数额,双方是有来有往还是行贿人单方给予钱财等方面论证分析,准确认定行受贿犯罪。   (三)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提高惩治综合效能   受贿行贿一起查,不仅仅是查处个案,更重要的是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不断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清除贿赂滋生的土壤。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八条   刘某某行贿案     【关键词】   多次行贿  巨额行贿  衔接配合  认罪认罚     【要 旨】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损害营商环境的行受贿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形成震慑。加强衔接配合,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准确认定从宽情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法办案,既全面查清问题、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5年7月1日出生,汉族,某市某公司董事长。   2009年至2012年,刘某某为感谢时任A市市委常委、某县委书记倪某某(已判刑)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在A市某县某银行违规获得融资贷款,送给倪某某60万元。   2017年至2020年,刘某某为在竞买土地资格条件设定、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方面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时任B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叶某某(已判刑)财物共计折合676.5万元。   刘某某行贿案经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由抚州市崇仁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22年7月,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月,崇仁县人民法院以刘某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履职情况】   (一)突出重点有力打击,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监察机关在查办某省管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刘某某在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中,为获取竞争优势采用行贿手段排挤其他企业,多次向多地领导干部行贿,对当地政治生态、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果断以刘某某涉嫌行贿罪对其立案调查。调查期间,监察机关统筹省管干部主案和刘某某行贿案件查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案件扎实稳步推进。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办案质效   案件查办过程中,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会商机制作用,就证据收集、固定、审查、运用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案件质量。本案中,刘某某所在的相关公司还有其他合伙人,刘某某的行贿行为是出于其个人意志还是单位意志,谋取的是个人利益还是单位利益,决定其涉嫌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为准确认定刘某某行为性质,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经过会商,着重从其行贿的主观原因、目的,是否体现单位意志、行贿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从而认定刘某某的行贿行为系其个人意志、使用的也是其个人资金,行贿系其个人行为,从而准确认定为个人行贿,得到审判机关判决确认。   (三)准确认定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针对刘某某通过行贿方式以低于评估价格取得B市政府旁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获取的巨额不正当利益,监察机关委托评估机构对该三宗土地实际价格进行了司法评估,最终审判机关认定刘某某在土地出让价格方面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为2632.53万元。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释法说理,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促使刘某某及其家属全部退缴违法所得2632.53万元。   (四)注重区分开来,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办案“力度”与关怀“温度”并重,将刘某某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与企业合法经营予以区分,针对刘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后,其文旅综合体项目遇到困难的情况,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建议当地政府履行好属地责任,协调解决合法诉求,防范“烂尾”风险,避免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受到损失,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典型意义】    (一)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现象较突出,有的行贿人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这类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极大,必须坚决严肃查处,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   (二)全面考量犯罪事实、情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在办理行贿犯罪案件中,应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既要注重收集对行贿人有罪的证据,也要注重收集对行贿人有利的证据。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准确认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贿赂犯罪查处的惩治与预防效果。   (三)严格依规依法办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既全面查清问题、坚决惩治行贿犯罪,又保障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审慎稳妥开展调查工作,避免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坚持证据裁判规则,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违法所得,将执法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何某某行贿案     【关键词】   行贿  养老保险领域  监检法协作配合  综合治理   【要 旨】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协作配合,提高线索处置效率,注重从单位性质、单位意志体现、行贿资金来源、犯罪收益归属等方面及时全面收集、固定、审查证据,严格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精准打击犯罪。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作用,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和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对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廉政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行业治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何某某,女,1981年6月3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人力资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   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何某某为在违规代办异地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35次送给萍乡市社保局工作人员黄某某好处费共计349.08783万元,其中黄某某实得212.75283万元,其余钱款分给萍乡市社保局其他7名工作人员。   何某某涉嫌行贿罪一案,由萍乡市安源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23年2月9日向安源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同年6月14日,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以何某某涉嫌行贿罪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8日,何某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履职情况】   (一)监检法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监察机关在办理黄某某受贿案时,发现何某某存在重大行贿犯罪嫌疑,经监检双方分析研判,一致认为何某某的行为严重危害养老保险领域政治生态,属于重点查处的行贿行为,应当依法惩治。监察机关对何某某立案调查后,在黄某某受贿案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围绕行贿罪构成要件有针对性地调取收集证据,尊重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行贿案证据的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准确把握法律适用,认真审查涉案财物及违法所得,并配合监察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厘清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界限,依法准确适用法律   在调查阶段,监察机关围绕行贿行为的决策过程、资金来源、利益归属、公司性质及股东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何某某及其辩护人均辩解其是单位行贿而非个人行贿,并提交了某人力资源公司纳税证明、服务协议及该公司股东个人银行明细等书证。检察机关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依法全面审查证据材料,认为何某某及辩护人提供的证据不能体现单位行为,排除了单位犯罪的可能,最终认为何某某构成行贿罪。主要理由:一是从是否体现单位意志看,行贿行为是何某某个人决定,单位和其他股东均不知情,且何某某与黄某某联系违法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时均未提到公司;二是从行贿利益归属看,公司没有任何获利,何某某个人从中获利110余万元;三是从行贿款来源看,行贿款均是何某某通过个人账户高额收取代办养老保险业务费中所得,再通过私人账户或取现送给黄某某,所有资金往来均未在公司对公账户或公司财务账目中体现。该意见最终得到审判机关判决确认。   (三)深挖监管漏洞,肃清养老保险行业乱象   何某某行贿案涉及到当地社保单位多名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并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损失,相关涉案人员黄某某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刑期,其他多名工作人员被追究纪律责任。针对发案特点,监检法共同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监察机关在调查阶段发函建议市社保局依法依规对有关涉案社保账户进行处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配合监察机关追缴何某某违法所得110余万元。案件后期组织开展廉政主题庭审教育活动,开设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作用,提升反腐败综合治理效能。   【典型意义】    (一)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服务保障民生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发生在涉及养老保险等民生领域,严重破坏民生保障的行贿犯罪,应予严肃惩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高度重视同步查办行贿犯罪,注重对重点领域行贿线索的分析研判,凝聚共识,充分考虑行贿领域和危害后果,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形成打击行贿犯罪合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行贿犯罪   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相互配合,准确认定行贿人所获取的不正当利益,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决不让行贿人因犯罪得利。履职过程中,应加强对行贿犯罪法律问题的研究,准确区分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发挥法法衔接工作机制优势,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单位性质、单位意志体现、行贿资金来源、犯罪收益归属等方面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精准有效打击行贿犯罪。   (三)一体能动履职,积极推动整改治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关切民生实事,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养老保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通过依法严惩行贿犯罪,增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的示范性,提高行贿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同时根据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深挖案件背后原因,通过溯源治理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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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报道江西做法: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
2024-01-30
列出清单 细化举措 真抓实干 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   1月1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召开本组全体同志和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召开后,纪检监察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把握、贯通理解、一体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孙怀新表示,要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着眼驻在单位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工作,分门别类整合重点监督事项,明确专项监督项目,以点带面开展政治监督。紧盯“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统计造假,以及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和数据安全等“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发挥综合监督优势,强化跨部门、分专题监督约谈,推动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上的清醒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1月11日,江西省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自实际,列出清单、细化举措、真抓实干,坚决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江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森述表示,江西省纪委监委自觉把政治监督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将围绕“三新一高”战略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稳妥追责问责,严防搞“虚假政绩”,聚焦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持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既处理人、又处理事,督促深化系统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1月12日,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悟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求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需牢牢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成都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光辉表示,成都市纪委监委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乡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深化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查问责、限期办结、“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确保贯彻有力、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三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优化重要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1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谋划2024年工作重点。 中牟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海玲说,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开展政治监督作出具体部署,中牟县纪委监委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之大者”,完善政治监督指导清单、专项监督要点清单、日常监督工作清单等三类清单,采取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监督方式,对账督促、动态跟踪,拧紧工作链条。“聚焦政治责任,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县党委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上,紧盯贯彻执行中的落差、偏差,对政策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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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547起
2024-01-29
1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3年1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966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269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729人,这是连续第124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547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536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8695人。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2023年共查处问题39781起,占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6.9%。2023年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42.1%、23.8%、15.3%。 从查处级别看,2023年,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649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7899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98989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2.0%。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找准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四风”特点深化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等歪风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准症结,推动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节前教育提醒,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   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落实三次全会精神,必须突出常态长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钉钉子精神纵深推进作风建设。 把严的基调落实到纠治“四风”全过程各方面,让严的要求成为常态。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出明确要求,再次宣示了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不正之风的鲜明立场,体现了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一以贯之的坚决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始终紧紧扭住了一个“严”字,以坚持不懈的严管严治激浊扬清,赢得了党心民心,厚植了执政根基。踏上新征程,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首要的是毫不动摇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让严成为常态。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对因执行程序、把握标准不够严格等因素造成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要强化教育、严肃纠正,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思想教育、执纪执法、制度建设等各方面,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从严、守纪从严、作风从严,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从具体问题上抓起,常态化纠治老问题、新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是同歪风邪气长期而又激烈的较量,必须奔着问题去、盯住问题改,以常态化的纠治措施常抓不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以实际问题的解决,使干部群众感受到风气的持续向好。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必须盯住“四风”顽瘴痼疾重拳纠治。当前,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较为突出,是纠治重点。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对作风顽疾下狠手、出硬招,运用专项整治、风腐同查、明察暗访、智慧监督、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打出“组合拳”,不断压缩不正之风滋生空间,严防反弹回潮。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必须盯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分析研判,善于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舆情反映等情况中,发现“四风”问题新苗头、隐形变异新表现,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工作落实层层加码、在财政紧张情况下巧立名目搞“形象工程”以及借培训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要保持高度警醒,加强监督纠治,坚决防止成风成势。 下大气力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防止“四风”问题纠而复发,必须抓住深层次因素,强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提高思想觉悟“治根”,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坚决纠正作风建设“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认识,持续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以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开展“四风”问题政策解读、案例指导,使作风纪律要求真正入脑入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强化制度约束“治本”,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类案分析,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不断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形成长效保障。厚植文化沃土“育廉”,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宣传先进典型,以文化深沉、持久之力,推进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立足职责推动移风易俗,在全社会形成廉荣贪耻、尚俭戒奢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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