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值得代代相传。有一名革命烈士,他叫黄戈平,原名黄新能。他为寻乌解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倒在了寻乌将要解放之际,被江西寻乌人称为“黎明战士”。
当时解放大军南下,势如破竹。1949年5月,随着梅县、兴宁和平远相继解放,时任中共梅州地委秘书长的黄戈平,前往平远县组建军事管制委员会并筹划解放江西省寻乌县的工作。黄戈平采用“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策略做了大量的统战工作,终于促使自卫团第三营营长潘金棣弃暗投明率部投诚。6月中旬,他按照地委的指示,指导成立以叶雪松为书记的中共寻乌县工作委员会,不久又策划成立寻乌县工委领导下的第一支武装——龙图游击队。为解放寻乌,黄戈平立下了汗马功劳。
抗战全面爆发时,黄戈平还是个中学生,在梅县东山中学读书。抗日救亡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黄戈平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亡主张的感召下,凭着拯救中华民族于危亡中的决心和满腔热忱,积极投身于学生抗日救亡运动。不久他加入中国共产党,还被选为东山中学学生会主席兼梅县“学抗会”常务理事,成为梅县学生抗日救亡运动的领导骨干之一。
1940年5月,梅县“学抗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民教馆召开了200多名学生参加的临时代表大会,声讨国民党顽固派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罪行。会后,前往县政府请愿。反动当局拘捕了“学抗会”领导人李鸣铮、刘时敏等6人。面对强权,黄戈平毫不畏惧,挺身而出,两次冲到县长面前,要求释放被捕学生。反动当局恼羞成怒,又将黄戈平逮捕入狱。在狱中,国民党梅县县长梁国材软硬兼施,要求学生们屈服,对黄戈平他们说:“你们只要写一份悔过书,不但没事,还可以送去上大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黄戈平义正词严反驳他:“抗日人人有责,我们宣传抗日是正义所为。爱国何错之有?何罪之有?我们为什么要写悔过书!”黄戈平等人毫不屈服,在社会上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国民党反动当局只好释放了全部学生代表。这就是著名的梅县“七君子事件”。
1942年6月,“南委事件”发生,形势危急,黄戈平执行上级指示,安排党员转移,保护革命同志。由于经费困难,他动员家人将家中的猪、牛卖掉,换取现金用作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南委事件”后,黄戈平到江西赣州报考税务学校,经过短期受训,被派往寻乌县税捐处任稽征股长。此后,他团结“南委事件”后到赣南的一大批党员,积极活动,为恢复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
1949年7月,国民党胡琏兵团一路向南,逃窜至兴梅地区。敌军压境,为了避其锋芒,黄戈平率闽粤赣边纵队一支队四团、八团和梅州公学部分学员撤至蕉岭县三圳镇东岭蓝坊肚。7月20日上午,在反动分子告发引路下,敌人分东南两路,突然包围队伍住地。面对强敌,黄戈平非常沉着,他一边组织火力阻击,一边指挥突围。他与警卫员一起收拾战士留下的枪支、弹药后,才与后卫部队一起撤退,到半山腰时,突然一串机枪子弹朝他们射来,黄戈平背部连中数弹,倒在血泊之中。
为了党和人民的解放事业,黄戈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最后的贡献。2个月后,新中国成立了,“黎明战士”黄戈平却没能等到这一天。
(文章节选自中共寻乌县委党校编印的《马蹄岗上彩旗飘——寻乌红色故事选集》,本文作者赵丽珍 、钟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