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四支部纪检员主动履职,靠前监督,在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中,发现集团所属五家院团长期以来存在会计标准不统一、收入成本不配比、权责发生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数据不严谨,无法真实、准确、规范地反映各院团财务状况等问题后,将院团会计核算规范化纳入了年度纪检工作,并督促资产财务管理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院团会计核算。
资产财务管理部高度重视纪检员的建议,在充分调研五家院团经营业务及财务核算的基础上,草拟《国有文艺院团会计核算办法》。7月19日,召开国有文艺院团会计核算办法研讨会,邀请外部专家与集团相关部室、五家院团有关责任人,共同对《国有文艺院团会计核算办法》的合规性、标准化、可行性进行研讨,并提交党委会审议。
10月29日,《国有文艺院团会计核算办法》正式印发,有效规范国有文艺院团的成本收入核算、统一了成本结转和收入确认的标准,有力促进院团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机关第四党支部供稿)